根据 1978 年 STCW 公约签发认可证书的指南[MIA 备忘录通函编号82]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94年01月21日
(纳尔)卷。 5号1/1/1994 年 3 月 [ MIA 备忘录通函编号82,1994 年 1 月 21 日 ] 根据 STCW 1978 公约签发认可证书的指南 背景、目的和法律依据 国际海事组织(IMO)通过了《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 STCW)于 1978 年 7 月 7 日生效。该公约于 1984 年 4 月 28 日生效。菲律宾共和国是该公约的签署国,并于 1984 年 5 月加入该公约。政府已指定海事工业管理局(MARINA)为“管理”是为了执行上述公约的规定。 1987 年菲律宾宪法第 II 条第 2 节。 2、声明菲律宾将公认的国际法原则作为土地法的一部分。 STCW 公约旨在通过建立共同协议的海员培训、认证和值班国际标准来促进海上生命和财产安全以及保护海洋环境。根据第一条,缔约国必须采取一切必要步骤,确保海员有资格并适合履行其在海上生命和财产安全以及保护海洋环境方面的职责。 II 术语定义 1. 公约是指 1978 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STCW)。每次提及该公约时,同时也构成对附件的提及。 2. 海事管理局是指海事工业管理局(MARINA)的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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