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 7号2 / 1996 年 4 月至 6 月 [德国,1996 年 5 月 31 日] 实施共和国法案第 2 号的规则和条例。 8180,“放松对下游石油工业的管制和用于其他目的的法案”,根据第 8180 号共和国法案 (RA) 第四章第 19 节,能源部与能源部协调,放松对下游石油工业管制的法案监管委员会、环境和自然资源部、劳工和就业部、卫生部、财政部、贸易和工业部和国家经济发展局,特此发布、通过和颁布以下规章制度,以管理下游石油行业的活动。规则 I 总则 部分 1. 标题 - 这些规则应称为“1996 年下游石油工业放松管制法实施规则和条例 (IRR)”。第 2 节. 范围 - 本规则适用于从事国内石油下游行业任何或所有活动的所有个人或实体,其中应包括国内下游石油行业的活动,其中应包括调配、回收、加工活动和/或石油和其他原油产品的再加工以及直接进口精炼石油产品供自己使用或需要的个人或公司。第 3 节. 术语定义 - 本 IRR 中使用的术语应具有以下各自含义:法案是指第 8180 号共和国法案。自动油价机制是指能源监管委员会在充分公开听证会后首先采用的过程,随后无需此类听证会,根据新加坡邮政和其他因素和成本自动调整石油产品的批发公布价格,从而产生公式由董事会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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