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私营部门能够参与海洋、太阳能和风能资源的勘探、开发、利用和商业化,用于发电和其他能源用途[执行第第462章]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97年12月29日
(NAR) 第 9 卷第 1 期/1998 年 1 月 - 1998 年 3 月 [ OP 执行命令编号。 462,1997 年 12 月 29 日] 使私营部门能够参与海洋、太阳能和风能资源的勘探、开发、利用和商业化,用于发电和其他能源用途 鉴于《宪法》第 12 条第 2 款规定,“所有土地公有领域的水域、矿产、煤炭、石油和其他矿物油、一切势能、渔业、森林或木材、野生动物、动植物和其他自然资源均归国家所有。农业除外。土地、其他一切自然资源不得转让。自然资源的勘探、开发和利用,受国家全面控制和监督。国家可以直接从事,也可以共同生产、合资经营。或与菲律宾公民或公司或协会的生产共享协议,其资本至少有 60% 由此类公民拥有”;鉴于,1977 年 1 月 12 日颁布的第 1068 号总统令指示“加快非传统能源的研究、开发和利用”和 1992 年 12 月 9 日第 7638 号共和国法案授权能源部(DOE)“制定和实施一项加速发展非常规能源系统及其应用的推广和商业化的计划";鉴于海洋、太阳能和风能 (OSW) 能源是非常规、本土、可再生、环境友好的潜在能源力量,其丰富程度可以为菲律宾提供能源自给自足,并可能在未来出口盈余尽管经济快速增长导致能源需求很高;鉴于,通过允许私营部门参与来加速 OSW 能源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符合国家利益。...
使私营部门能够参与海洋、太阳能和风能资源的勘探、开发、利用和商业化,用于发电和其他能源用途[执行第第462章]pdf预览版
使私营部门能够参与海洋、太阳能和风能资源的勘探、开发、利用和商业化,用于发电和其他能源用途[执行第第462章]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报告扩展

重组自然资源部并将其更名为环境、能源和自然资源部 废除能源部 将所有职能与能源和自然资源有关的办公室和机构整合到该部中,定义其权力和其他职能行政命令编号131]使私营部门能够参与海洋、太阳能和风能资源的勘探、开发、利用和商业化,用于发电和其他能源用途[行政命令编号第462章]修改行政命令编号。 462,1997 年系列,使私营部门能够参与海洋、太阳能和风能资源的勘探、开发、利用和商业化,用于发电和其他能源用途[行政命令编号232]授权能源部长就矿产资源的勘探、开发和利用进行谈判并缔结合资、联合生产或生产共享协议[行政命令第第751章]指导加快非传统能源的研究、开发和利用,授予能源开发委员会相关的权力和职能,以及用于其他目的。第1068章]促进私营部门参与和投资道路滚装/滚装终端系统的开发和运营170]修改行政命令编号。 462,1997 年系列,使私营部门能够参与海洋、太阳能和风能资源用于发电和其他能源用途的勘探、开发、利用和商业化[行政命令编号232]促进私营部门参与和投资道路滚装/滚装终端系统的开发和运营170]一项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和商业化以及其他目的的法案9513]授权环境和自然资源部长就矿产资源的勘探、开发和利用进行谈判并缔结合资、联合生产或产品共享协议,并为此类协议和涉及技术或金融的协议制定指导方针由外资大型勘探、开发和利用矿产的公司[行政命令编号: 279]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