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停劳动监察活动[部门令第2001 年 11 月 21 日 13 日]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1年11月21日
(纳尔)卷。 13 号1-2 / 2002 年 1 月-3 月 [ 部门命令编号。 2001 年 11 月 21 日 13 日,2001 年 11 月 21 日] 暂停劳动监察活动 除下文规定的情况外,所有地区的劳动监察活动均暂停,立即生效,直至 2002 年 1 月 4 日。本暂停令: 1. 对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迅速处理的劳工标准投诉进行调查; 2、技术安全检查(如锅炉、压力容器、机电安装检查); 3. 因迫不得已的情况可能需要进行紧急检查,在这种情况下,有关地区办事处应在进行任何此类检查之前征求劳工和就业部长的批准。上述活动的报告应按照现行规则和条例的要求在任何情况下完成。暂停期间将用于处理未决的劳工标准案件,改进劳工标准执行监测系统(LSEMS),并根据现行规则和政策准备2002年的检查计划。为严格遵守。采用:2001 年 11 月 21 日(新加坡)PATRICIA A. STO。 TOMAS 秘书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E-LibCMS)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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