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行禁止进口牛、羊、山羊加工肉制品及其他含有这些动物衍生物质的食品成分的指导方针[BFAD BUREAU Circular No. 01 年代。 2001]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1年03月08日
(纳尔)卷。 12号2 / 2001 年 1 月 - 3 月 [ BFAD 局通函 NO. 01 年代。 2001, March 08, 2001 ] 关于暂时禁止进口来自牛、绵羊和山羊的加工肉类产品以及其他含有源自这些动物的物质的食品成分的指南第 19 号备忘录命令下的肉类产品,s。 2000年由农业部发布,特此颁布以下关于从欧洲进口加工肉类和肉制品的指南。 1. 不允许进口和销售的加工肉制品是指可能含有特定风险材料的产品,这些材料来源于可能被牛海绵状脑病(BSE)或“疯牛病”污染的动物(牛、绵羊和山羊)并确定如下: — 含有来自牛、绵羊和山羊的肉/内脏的罐头肉,例如咸牛肉和其他肉类制品,包括法兰克福香肠、肝酱、肉酱、炖牛肉、汤和肉汤,如果其中一种或多种成分来自动物说。 — 其他在环境条件下可能稳定也可能不稳定的加工肉制品,例如香肠、用牛、绵羊和山羊肉制成的意大利面。 — 含有牛源性物质的食品成分,例如牛肉调味剂、动物蛋白制剂或蛋白质浓缩物。 2. 为验证进口肉制品是否含有来自疯牛病影响动物的指定风险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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