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 12号1 / 2001 年 1 月 - 3 月 [ 中国银行海关备忘录订单号2-2000A,2001 年 2 月 26 日] 在 NAIA 实施超级绿色通道程序 根据海关行政令第 2-2000 号和菲律宾关税法典第 608 节(经修订),特此“超级绿色通道”扩展至涵盖 NAIA 海关区。海关备忘录令第 2-2000 号的规定适用于 NAI/海关区,但第 III 部分“管理规定”、“K. 支持措施”中的以下部分除外:K.2 和 K.3。对于 NAIA 的实施,这些部分在此替换为 II。管理规定 K. 支持措施 2. 仓库经营者——相关仓库经营者应提供必要的基础设施,以方便将 SGL 货物交付给进口商。 3.航空公司(代理)/货运代理(集运人)——相关航空公司(代理)/货运代理(集运人)应确保在货物到达前提前向中国银行提交托运至西格里合格进口商的电子进境货物舱单在机场。本命令应立即生效。采用:2001 年 2 月 26 日(新加坡元) TITUS B, VILLANUEVA 专员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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