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保存和入境后审核指南[海关备忘录命令编号2-2002 年,2002 年 1 月 2 日]
(纳尔)卷。 13 号1-2 / 2002 年 1 月至 3 月 [ 海关备忘录命令编号。 2-2002,2002 年 1 月 2 日,2002 年 1 月 2 日] 根据海关行政命令 (CAO) NO. 5-2001;现公布以下规章制度: 一、目标: 四.及时向相关局官员/人员和进口/交易公众通报入境后审计系统的原则、目的、机制和方法以及上述CAO规定的记录保存要求。五、在公平、透明、高效、负责的制度下,有效实施合规审计。二、管理规定 A. 合规审计理念。合规审核本质上是一种在货物清关后端进行的控制机制。它旨在通过允许在边境以最少的海关干预放行低风险进口产品来促进贸易。然而,海关保留了在进口报关单提交之日起三年内通过查看进口商-被审核方及其报关行的相关记录来验证进口报关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的选项,因为在本命令中定义。 B. 记录保存要求背后的理由。为了在边境快速放行,进口商和报关行应向海关保证其入境申报符合海关法律、规则和法规,特别是在关税分类、海关价值、数量和原产国方面。为此,法律要求他们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在各自的营业地点保存确定的某些记录,以用于进行合规(验证)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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