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 14 号2003 年 7 月至 12 月 3 日至 4 日 [ DBM 通知编号。 2003-11,2003 年 10 月 22 日] 给予其他机构人员的额外补偿 1.0 RA 第 9206 号(2003 财年一般拨款法案)第 34 条规定,除其他外,人员的薪金、津贴、酬金和所有其他福利与其他机构的详细信息应由其上级机构承担,除非法律授权,否则不得转让。 2.0 此外,第 6758 号 RA 第 18 条或《薪酬标准化法》禁止政府实体(包括 LGU、GOCC 和 GFI)就其官员和雇员提供的服务评估或向其他政府实体、LGU、GOCC 和 GFI 开具账单,作为其日常工作的一部分。用于向上述官员和雇员支付额外补偿的资金。 3.0 因此提醒大家遵守上述规定。 ( SGD.) EMILIA T. BONCODIN 秘书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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