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 15 号3-4 / 7 月 / 9 月 [ OP 执行命令编号。 331,2004 年 7 月 16 日] 将菲律宾国家建筑公司 (PNCC) 置于贸易和工业部之下贸易、工业和投资领域的政府;鉴于,菲律宾国家建设公司(PNCC)拥有经营北吕宋和南吕宋高速公路的特许经营权;鉴于,高速公路的发展需要巨大的投资,有必要将 PNCC 置于 DTI 之下;鉴于,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和/或政府金融机构拥有 PNCC 的多数股权,根据 PNCC vs. Pabion (320 SCRA 189),可被视为政府拥有和/或控制的公司;鉴于 1987 年《行政法典》第 4 卷第 1 章第 5 节,总统有权指明政府公司可隶属于哪个部门。因此,我,格洛丽亚·马卡帕加尔-阿罗约,菲律宾共和国总统,根据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下令: 第 1 节。菲律宾国家建设公司在私有化之前,特此宣布隶属于贸易和工业部。第 2 节。所有与本行政命令不一致的命令、发布、规则和条例或其部分在此被废除或相应修改。第 3 节 本行政命令应立即生效。通过:2004 年 7 月 16 日 主席:(SG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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