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透析诊所注册、许可和运营的修订规则和条例[DOH 行政命令编号163, S. 2004]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4年06月14日
(纳尔)卷。 15 号2004 年 7 月 3-4 日 - 2004 年 9 月 [ DOH 行政命令编号163, S. 2004, June 14, 2004 ] 菲律宾透析诊所注册、许可和运营的修订规则和条例 I 基本原理 每年接受透析的患者人数都在不断增加。根据 2001 年肾病控制计划 (REDCOP) 报告,估计全国每年有 11,250 名菲律宾人患上终末期肾病。 2003年有5070名患者开始透析,其中血液透析占83%,腹膜透析占17%。与 2002 年的数据相比,接受透析的患者人数增加了 15%。根据2003年的数据,全国共有血液透析中心210个,腹膜透析中心51个。这些透析诊所要么是独立的,要么是基于机构的。根据第 5 号行政命令,s。 1986 年和第 33-A s 号行政命令。 1994 年题为“透析诊所许可和监管的规则和条例”,卫生部 (DOH) 被授权在该国许可透析诊所。然而,这些透析中心中的大多数都是在没有执照的情况下运营的。患者有权获得优质的健康服务,而这只能通过让所有透析诊所遵守卫生部规定的许可要求来实现。在卫生设施和服务局的授权下,制定和审查监管政策和标准,A.O.第 33-A 号,第1994 年将进行修订,以确保透析诊所的优质服务向公众提供,并指导设施所有者了解新的许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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