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忘录通告 2003-001(重新分类旅游交通服务)[LTFRB 备忘录通告第 2003-001 号修正案2004-011]
(纳尔)卷。 15 号2004 年 4 月 1-2 日 - 2004 年 6 月 [ LTFRB 备忘录通函编号2004-011,2004 年 5 月 26 日] 备忘录通告 2003-001 的修订(重新分类旅游交通服务) 为了为我们的游客提供更好的交通设施,从而促进该国的旅游业,本局与旅游部协调旅游,发布了第 2003-001 号备忘录通告 (MC),对旅游交通服务进行了重新分类。根据上述 MC,董事会已授予公共便利证书 (CPC),但经过仔细研究,董事会认为进一步重新分类旅游交通服务以加快识别、监督和监管是合适的。在对政策进行仔细审查后,为了公共服务和便利,董事会特此修改 MC 第 2003-001 号。因此,特此命令所有经营旅游服务的 CPC 持有人在本通知生效之日起九十 (90) 天内提交转换其现有 CPC 的申请,以符合以下重新分类: 1. 旅游优惠券运输Service Tourist Coupon Transport Service 指四门轿车、货车(如 Mitsubishi L-300、Nissan Urvan、Toyota Hi-Ace、Hyundai Starex、Kia Besta、Kia Pregio、MB 100 或同等车型)和 Asian Utility往返于国际和/或国内机场、海港和酒店的车辆 (AUV)。应拆除带升降机的 AUV 后座。它们应有车身标记,不得安装顶灯。签订旅游优惠券运输服务的服务后,必须向乘客提供包含以下信息的正式收据/优惠券:a) 运营商名称/公司名称 b) 运营商地址 c) 乘客姓名 d) 雇用日期 e) 积分f) 乘客人数 g) 行李件数 h) 司机姓名 i) 车牌号 j) 支付金额 乘客到达目的地后应在收据原件或优惠券上签字确认上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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