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C”或储备糖清算指南[SRA 通函 NO. 35, S. 2003-2004]
(纳尔)卷。 15 号2004 年 1 月 1 日至 2 日 [ SRA 通函编号。 35,S. 2003-2004,2004 年 2 月 26 日] 根据 2003-2004 年系列糖令第 6 号,关于“C”或储备糖在“C”或储备糖的清算中的实施指南当前的 2003-2004 作物年度,特此发布以下指导方针,以供所有相关人员参考和指导,即: I. 打算将其“C”糖出售给 NFA 的糖生产商 - 糖种植者应提供其合并的“ C" quedans 通过各自的协会向国家食品管理局 (NFA) 提交,而磨坊主将直接与 NFA 打交道。二、不打算将其“C”糖出售给 NFA 的糖生产商 - 不打算将其“C”糖出售给 NFA 但选择等待其“C”糖在十三 (13) 周后成熟的生产商根据 2003-2004 年第 6 号糖令规定的周末日期,应以书面形式通知 SRA,并将副本提供给工厂。糖厂应以种植者的名义发行单独的“C” quedans,他们的选择是不出售他们的“C”糖。三、 NFA 清算“C”糖 - SRA 应向 NFA 提供以下信息,以促进和加快“C”糖的清算,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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