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 16号2005 年 10 月 4 日至 12 月 [ IC 通函编号。 31-2005,2005 年 9 月 26 日] 公司治理原则和主要实践 本通函关于公司治理原则和主要实践守则* 取代了早先发布的所有保险公司和授权在菲律宾开展业务的中介机构采用和遵守的通函。该守则的主要特点是对董事会、董事长和非执行董事角色的新定义;更严格的董事任命程序以及对董事会和个别董事绩效的正式评估。新的《公司治理守则》中包括关于遵守良好治理不同原则的自我评估问卷,以在每学期后一 (1) 个月内提交给保险委员会。为严格遵守。采纳日期:2005 年 9 月 26 日(新加坡元) BENJAMIN S. SANTOS 保险专员 * 文本可在美国国家行政登记处办公室获取奎松市迪利曼法律中心。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E-LibCMS)动态生成...
企业管治原则和领先实践[IC 通函 NO. 31-2005]pdf预览版企业管治原则和领先实践[IC 通函 NO. 31-2005]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