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 16号2005 年 7 月 3 日 - 2005 年 9 月16, S. 2005, August 31, 2005 ] 巴西活牛进口规则菲律宾;鉴于,经过彻底评估,农业部发现有利条件,值得允许从巴西进口活牛。现在,因此,我,农业部部长亚瑟 C. YAP,根据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发布此命令,授权巴西向菲律宾出口活牛,但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应遵守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制定的最低要求,特别是与巴西存在的 A 类和 B 类疾病有关的活牛进口; 2. 只允许进口来自巴西无口蹄疫地区的牛; 3. 只允许进口牛进入菲律宾进行疫苗接种的口蹄疫流行地区; 4. 饲养和种牛的进口将有单独的协议,进口的饲养牛只能用于屠宰,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用作种畜; 5. 应有一名来自菲律宾的兽医检疫官进行至少三十(30)天的装运前检疫,并在装运港见证牛的装载,以检查牛的任何疾病临床症状和将牛出口到菲律宾的其他必要文件。所有活牛的进口均应附有由农业部部长或其正式授权代表签署并遵守农业部规章制度的兽医检疫证明 (VQ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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