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 18号2007 年 10 月 4 日 - 12 月 [ 中国图书馆员委员会第 2 号决议06, S. OF 2006, September 13, 2006 ] 图书馆员道德规范R.A. 第 II 条第 8 (h) 条第 9246 号,被称为“2003 年菲律宾图书馆法”,以及 Sec。 8(h),Res规则II。 2004 年系列第 05 号,被称为“2003 年菲律宾图书馆法的 IRR”,授权董事会通过和规定图书馆员道德准则;鉴于,自 2004 年 5 月以来,理事会就本准则的规定、采用和颁布与菲律宾图书馆员协会 (PLAI) 和其他不同的专业图书馆协会(包括 CHED、学术界和其他实体、私人和上市;鉴于,本准则的最终草案已由董事会提交给上述协会和部门,以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然后才最终通过;鉴于,任何违反上述守则的注册图书馆员,在委员会对他/她进行的行政案件中经过适当听证后,将受到吊销其注册证书或暂停其注册证书的纪律处分(第 11(i) 条,第二条;第 23 条,RA 9246 的第三条;以及第 II 条第 II (i) 和 (m) 条和第 05 号决议系列第 23 条,第 III 条2003 年);因此,现在,董事会决定,正如特此决议的那样,规定、通过和颁布作为附件“A*”附加并标记为附件“A*”的“图书馆员道德守则”,并将其作为本决议的组成部分;进一步决议,本决议应在菲律宾官方公报或任何普遍发行的报纸上完整完整公布后十五 (15) 天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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