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出国旅游综合指南(AO 14 系列 2005)的修正案[DSWD 行政命令第02, S. 2006]
(纳尔)卷。 19号1 / 2008 年 1 月 - 3 月 [ DSWD 行政命令编号。 2006 年 2 月 2 日,2006 年 3 月 31 日 ] 对未成年人出国旅行的综合指南(AO 14 SERIES OF 2005)的修订为了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并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特别是《共和国法》第 IV 条第 8a 节7610 也称为特别保护儿童免受虐待、剥削和歧视法案和第 5f 节,共和国法案 8239 也称为 1996 年菲律宾护照法案,并根据现场实施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实际经验回应问题和关注, 2005 年系列第 14 号行政命令或经修订的《未成年人出国旅行综合指南》特此修订。今后,就本指南所列的具体规定而言,本指南应为未成年人出国旅游的出境证明提供指导。 1. 一般政策: 1.1 下列菲律宾公民需要并应向 DSWD 提供旅行许可: 1.1.1 独自前往外国的未成年人,除非在特殊情况下,其父母在外国服务或居住在国外或移民,只要他/她持有有效的通行证,例如家属签证/通行证/身份证或永久居民签证/通行证/身份证,以证明他/她与父母在国外生活和旅行不构成拐卖儿童 1.1.2 未成年人在父母以外的人陪同下前往外国旅行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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