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 18号2007 年 10 月 4 日至 12 月2007-007,2007 年 7 月 27 日] 从中国进口的产品随着最近的令人震惊的消息,据报道,从中国进口的各种食品是使用甲醛、非法染料和工业蜡制造的,食品和药品局已进入定期监测、取样和测试产品是否存在这些有毒元素。鉴于你们有共同的责任和道德义务来满足我们消费大众对安全产品的权利,并帮助抑制消费大众的恐惧,特此责令你们将你们的产品样品提交给北航认可的实验室进行测试,并随后向 BFAD 证明您进口的产品不含任何有害成分的痕迹。如果调查结果表明存在上述污染物,则必须将产品样品进一步提交给 BFAD 进行实验室确认测试;实验室杂费由进口商承担。附上 BFAD 认可的实验室名单*。为了您的指导和严格遵守。采用:2007 年 7 月 27 日(新加坡元) LETICIA-BARBARA B. GUTIERREZ, M.S 主任 IV * 文本可在美国国家行政登记处办公室获取奎松市迪利曼法律中心。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E-LibCMS)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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