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 19号2 / 四月 - 2008 年 6 月 [ 白大 - 行政命令编号。 18, S. 2008, June 06, 2008 ] 食品动物屠宰中的人道处理规则和条例,共和国法第 8485 号,也称为“1998 年动物福利法”,特别是第 6 (7) 款第 2 条和第 3 条规定,在任何提及的情况下,杀戮动物应始终通过人道程序进行,这意味着使用 DA 动物福利委员会可能确定和批准的最科学的方法;鉴于,DA AO No. 21B 系列 1999 年题为《屠宰食用动物行为准则》提供了人道处理和屠宰食用动物的基本准则;鉴于,根据 RA 8485 创建的 DA 动物福利委员会有权审查和建议采用与人道处理和屠宰食用动物有关的新程序和技术,以及与动物福利有关的其他程序;鉴于,DA AO No. 6, series of 1975 规定了在屠宰前正确处理动物的规定,承认不当处理会对肉类质量产生不利影响;鉴于,农业部通过其附属机构并根据 RA 9296 或菲律宾肉类检验法及其 IRR,2005 年 DA AO 第 28 号系列,特别是其中第 8、1 (a) 和 (b) 节,有权与相应的地方政府单位共同制定、发布和实施国家政策、方针、规章和计划。...
宰杀食用动物的人道处理规章制度18, S. 2008]pdf预览版宰杀食用动物的人道处理规章制度18, S. 2008]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