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CAO 号规定,不得通过保税仓库系统进口树脂。 04-2008[BC海关备忘录订单号28-2008]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8年06月20日
(纳尔)卷。 19号2008 年 7 月 3 日 - 2008 年 9 月 [ BC 海关备忘录订单号。 28-2008, June 20, 2008 ] 不通过保税仓库系统进口树脂根据CAO NO. 04-2008 I 目标 A. 立即减少(如果不消除)海关债券仓库 (CBW) 系统作为树脂走私渠道的利用; B、通过合理的过渡期,有效落实民航总局04-2008号的规定。 II 范围 本订单应涵盖通过 CBW 进入的所有树脂运输,这些树脂属于东盟统一关税命名法 (AHTN) 关税税目 39.01 至 39.14 的范围。三、管理规定 A. 相关区/口岸征管员和同级单位/办事处业务处处长应向专员办公室提交以树脂为进口材料的CBW清单,抄送副办公室用于监测目的的评估和运营协调小组 (AOCG) 专员。 B. 管理信息系统和技术小组 (MISTG) 应开发/安装一个系统,该系统应自动拒绝或不接受涵盖树脂装运的入库入库。四、操作规定 各区、口岸收管员、经营处处长或同级单位/处应当通知辖区内各保税仓库,不再允许进口树脂作为进口原料通过入库入库。 2008 年 7 月 1 日,但在上述日期之前已经过境或已在直接始发港装载的货物除外。...
根据 CAO 号规定,不得通过保税仓库系统进口树脂。 04-2008[BC海关备忘录订单号28-2008]pdf预览版
根据 CAO 号规定,不得通过保税仓库系统进口树脂。 04-2008[BC海关备忘录订单号28-2008]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