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监控、评估文件和上交废板[LTO 备忘录]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8年05月26日
(纳尔)卷。 19号2 / 2008 年 4 月 - 6 月 [ LTO 备忘录,2008 年 5 月 26 日 ] 集中监控、评估文件和提交废板 鉴于该办公室对废板 (DPs) 的所有发行和集中评估文件进行严格监控,特此责令您从 2008 年 6 月 2 日起在 LTO-CO 车牌组转交所有更换 DP 的申请,并遵守下文引用的指导方针: 1) 所有地区办事处应收取相应的更换破旧车牌的费用/收费,此后,可以颁发使用临时印版的许可证,其有效期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超过自发行之日起三十二 (32) 天。 2) 相同的办公室需要向 LTO-CO 牌照单位提供文件的原件,即:a) “破旧牌照宣誓书;b) 机动车破旧牌照号码;c) 注册证书的核证真实副本 ( CR) 和正式收据 (OR). 严格遵守. 采用: 2008 年 5 月 26 日 (SGD.) ALBERTO H. SUANSING 助理秘书 来源: 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 动态生成-Lib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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