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 19号1 / 2008 年 1 月 - 3 月 [ PPA 备忘录通知编号05-2008, February 29, 2008 ] 南港和马尼拉国际集装箱码头与船舶相关的集装箱装卸服务的关税税率增加 根据 2008 年 2 月 29 日批准的 PPA 委员会第 2008-1119 号决议,船舶相关(装卸) 特此调整南港和马尼拉国际集装箱码头的外国集装箱装卸服务的关税如下: 第一批 - 根据 PPA 运营备忘录通函第 01-2008 号自 2008 年 1 月 18 日起生效的费率增加 5%,其中上述增加将在本通函在一般发行的报纸上发布三十(30)天后生效;第二批 - 根据 PPA 运营备忘录通函第 01-2008 号,自 2008 年 1 月 18 日起生效的费率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起上调 7%(比 2008 年 1 月 18 日的关税费率总共上调 12%);但是,在实施 7% 的增长之前,应由 PPA 管理层进行审查。本备忘录通函自在一代报纸上发表后三十(30)天生效。采用:2008 年 2 月 29 日(新加坡元) ATTY OSCAR M. SEVILLA 总经理 资料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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