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 SEC。 19(B)号。 2008-466, 2008 系列[中国第 2008 号决议2009-542]
(纳尔)卷。 22号2011 年 1 月至 3 月 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2009-542,2009 年 12 月 21 日] 修订 SEC。第 19 (B) 号决议2008-466,2008 年系列 鉴于,委员会发布了 Res。 2008 年系列第 2008-466 号,规定、发布和颁布“针对所有注册和许可专业人员实施持续专业教育/发展 (CPE/CPD) 系统的经修订的标准化指南和程序”,附件 A* ”;鉴于,秒。 19 上述决议的制裁规定,即:“b.委员会雇员——委员会的任何雇员在不遵守 CPE 要求的情况下导致、教唆或帮助更新注册专业人员的身份证/执照,将被视为违反办公室和/或公务员制度和法规,并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鉴于,如果提交 CPE 单元要求更新颁发给注册和许可的专业人员的专业身份证 (PIC) 是相关 PRL 下的强制性规定,则上述规定是适当的;鉴于,CPE 工作组决定向委员会建议修改 Sec。 19(b);现在,因此,委员会决定修改第 2 节。水库第 19(b) 条。第 2008-466 号,2008 年系列,现在应如下:委员会雇员——委员会的任何雇员在不遵守相关专业监管法 (PRL) 下的强制性 CPE 要求的情况下导致、教唆或帮助更新已注册和有执照的专业人员的专业身份证 [执照] 应被考虑违反了 PRL 及其实施细则和条例 (IRR)、办公室和/或公务员制度和条例,将受到刑事和/或行政处罚,如果被判有罪,将受到以下规定的处罚上述 PRL [法律]、IRR、OFFICE 和/或 CIVIL SERVICE 规则和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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