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菲律宾水域经营的未注册机动银行合法化[MARINA Circular No. 2009-05]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9年03月23日
(纳尔)卷。 20 NO.2 / 2009 年 4 月 - 6 月 [ MARINA 通告编号。 2009 年 5 月 5 日,2009 年 3 月 23 日 ] 根据第 474 号总统令 (PD)、经修正的第 125 号行政命令 (EO) 和共和国法案的相关规定,使在菲律宾水域运营的未注册汽车银行合法化(RA) 第 9295 号。 I. 目标 本备忘录通函旨在确保在菲律宾水域运营的所有机动银行都得到妥善记录。二、覆盖范围 本备忘录通函中的规定适用于在菲律宾水域经营的所有未注册的汽车银行,无论其规模大小。三、术语定义 1. 管理 - 指海事工业管理局。 2. 造船者 - 指经主管部门正式许可建造/建造汽车银行的个人或实体。 3. 建造者证书 - 指造船者向船东/经营者签发的证明汽车银行的完整建造/建造的证书。 4. Motor-Banca - 指传统建造的船只,主要是木壳和机械推进,有或没有支腿。四。一般规定 所有汽车银行,无论其规模和用途如何,均须根据本通函进行登记。 V. 具体指南 1. 现有的汽车银行应符合以下文件要求,但须经本局评估和批准:带有汽车名称的侧视图(尺寸:5”x7”);湾。所有权宣誓书或销售契据; (见附件 1[*],如附件) c....
在菲律宾水域经营的未注册机动银行合法化[MARINA Circular No. 2009-05]pdf预览版
在菲律宾水域经营的未注册机动银行合法化[MARINA Circular No. 2009-05]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