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海事执法人员监督船舶合规性的规则[MARINA Circular No. 2009-08]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9年03月23日
(纳尔)卷。 20 NO.2 / 2009 年 4 月 - 6 月 [ MARINA 通告编号。 2009 年 8 月 23 日,2009 年 3 月 23 日] 授权海上执法人员对船舶进行合规监测的规则 根据经修正的第 125 号行政命令第 12 (f) 节的规定,该命令授权码头执行法律、规定和执行规则和条例,包括对违反的处罚,管理水上运输和菲律宾商船,并代表菲律宾海岸警卫队和其他执法机构有效履行这些职能,并根据协议备忘录(MOA)正式执行并于 2009 年 3 月 16 日由 MARINA 与菲律宾海岸警卫队 (PCG)、菲律宾国家警察海事小组 (PNP-MG) 和地方政府单位 (LGU) 通过菲律宾地方当局联盟 ( ULAP) 和 Liga ng mga Barangay (LB),特此通过以下规则: I. 目标 1. 提供由 MARINA-deputiz 进行船舶合规监测的规则教育海事执法人员,以确保其行为的统一性和一致性; 2. 确保所有在菲律宾注册的船舶和其他在国内运营的船舶均遵守适用的海事法律、规则和法规; 3. 确保适用的海事法律、规则和法规、政策和其他 MARINA 发布的有效实施和执行。二、覆盖范围 所有在菲律宾注册的船舶和从事国内作业的其他船舶均应根据此处所述的规定接受合规监控。三、...
由海事执法人员监督船舶合规性的规则[MARINA Circular No. 2009-08]pdf预览版
由海事执法人员监督船舶合规性的规则[MARINA Circular No. 2009-08]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