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颁发排放合规证书 (CEC) 的情况下处理注册交易[LTO 备忘录通函 No. AHS-2010-1318]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08日
(纳尔)卷。 2010 年 4 月 21 日 - 2010 年 6 月 [ LTO 备忘录通函编号AHS-2010-1318,2010 年 6 月 8 日] 未颁发排放合规证书 (CEC) 的注册交易处理 鉴于在所有 LTO 区的中央办公室没有排放合规证书 (CEC) 表格即使没有 CEC 表格,办公室也被指示接受注册交易。但是,在处理交易之前,您需要在 MVRS 系统中检查和验证正在注册的机动车辆是否已经通过并通过了机动车辆排放测试。本备忘录通函一直有效,直至另行通知。为严格遵守。 (SGD.) ALBERTO H. SUANSIING 助理秘书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E-LibCMS)动态生成...
在不颁发排放合规证书 (CEC) 的情况下处理注册交易[LTO 备忘录通函 No. AHS-2010-1318]pdf预览版
在不颁发排放合规证书 (CEC) 的情况下处理注册交易[LTO 备忘录通函 No. AHS-2010-1318]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