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 R.A. 第 19 条的修订规则和条例不。 9700(自然农业案件的管辖权和转介)[DAR 行政命令第03, S. 2011]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19日
(纳尔)卷。 22号2011 年 7 月 3 日 - 2011 年 9 月 [ DAR 行政命令编号。 03, S. 2011, July 19, 2011 ] 实施 R.A. 第 19 条的修订规则和条例不。 9700(对自然农业案件的管辖权和转介)第 1 节。前言——第 9700 号共和国法案 (RA) 第 19 节规定:“第 6657 号共和国法案第 19 节第 50 节,经修正,特此进一步修订,增加第 50-A 节,内容如下: 50-A。土地纠纷的专属管辖权。 — 除经修正的第 6657 号共和国法第 57 条规定的案件外,任何法院或检察官办公室均不得审理与 CARP 实施有关的案件。如果任何一方声称该案件是农业性质的,并且其中一方是农民、农场工人或佃户,则该案件应由法官或检察官自动移交给 DAR,DAR 应确定并在转介后十五 (15) 天内证明是否存在土地纠纷:前提是,根据 DAR 的确定,受害方应具有司法追索权。市初审法院和检察院移送的案件,应向适当的地区初审法院提出上诉;地区初审法院移送的案件,应向上诉法院提起上诉。 “在普通法院或准司法机构具有管辖权的情况下,土地改革受益人或已确定的受益人和/或其协会应具有法律地位和利益,可以干预他们在 CARP 下的个人或集体权利和/或利益。...
实施 R.A. 第 19 条的修订规则和条例不。 9700(自然农业案件的管辖权和转介)[DAR 行政命令第03, S. 2011]pdf预览版
实施 R.A. 第 19 条的修订规则和条例不。 9700(自然农业案件的管辖权和转介)[DAR 行政命令第03, S. 2011]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