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修订的良好信誉证书 (CGS) 颁发指南[CDA 备忘录通函 No. 2011-16]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06日
(纳尔)卷。 22号2,2011 年 4 月 - 6 月 [ CDA 备忘录通函 NO. 2011-16,2011 年 5 月 6 日] 经修订的良好信誉证书 (CGS) 颁发指南 根据 RAs 6939 和 9520 的规定,管理局特此颁布以下指南,以管理向合作社颁发良好信誉证书: 第 1 节标题——本指南应称为“关于颁发良好信誉证书的修订指南”(CGS)。第 2 节政策和目标——根据第 9520 号共和国法(也称为 2008 年菲律宾合作社法典)和其他法律和法规为注册合作社提供奖励的国家政策,管理局旨在:制定 2008 年菲律宾合作法典 (RA9520) 和合作发展局章程 (RA 6939) 中规定的要求;湾。确定管理局内有关办公室/单位的行政职责,以确保正确实施本指南;和 c。制定其他机构给予合作社的奖励和特权的标准。第 3 节. 术语定义——就本备忘录通函而言,以下术语是指: a) 负责人员——指直接负责处理合作社资金、证券和财产的人员,例如但不限于董事长、经理、司库、出纳员、秘书和合作社可能授权的其他人员担任合作社资金、商品、存货、证券和其他资产的保管人。 b) 权威——指合作发展机构; c) 商业经营——指按照合作社登记的目标,向成员提供产品和服务的经济活动。...
经修订的良好信誉证书 (CGS) 颁发指南[CDA 备忘录通函 No. 2011-16]pdf预览版
经修订的良好信誉证书 (CGS) 颁发指南[CDA 备忘录通函 No. 2011-16]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