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 BPS 备忘录通函编号。 2011年01系列,“暂缓执行备忘录通函第1号。 01 2010 年系列,PNS 67:2009 强制认证实施指南 - 热浸金属涂层钢板屋面规格”[菲律宾标准局备忘录通告第14-2]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14日
(纳尔)卷。 25号1 / 2014 年 1 月 - 3 月 [ 菲律宾标准局备忘录通函编号2014 年 2 月 14 日 14-2 日 ] 撤销 BPS 备忘录通函编号。 2011年01系列,“暂缓执行备忘录通函第1号。 01 2010 年系列,实施 PNS 67:2009 强制性认证指南 - 屋顶规格热浸金属涂层钢板” 鉴于,2011 年 2 月 17 日,产品标准局 (BPS) 发布了第 01 号备忘录通函2011 年系列,推迟实施 2010 年 BPS 备忘录通函第 01 号系列,“PNS 67:2009 强制认证的实施指南 - 屋顶规格的热浸金属涂层钢板。”;鉴于,帕赛市第 112 分局地区审判法院 (RTC) 发布的禁令仅在国家首都司法区的属地管辖范围内有效;鉴于,袭击该国的自然灾害使得当地生产和进口用于屋顶的镀锌平板或波纹金属产品的利益相关者必须遵守菲律宾国家标准 (PNS) 67:2009 和未来修订版的要求及其实施指南;特此发布如下: 为保障消费者权益,特此废止产品标准局(BPS)2011年第01号系列备忘录通告;国家首都司法区的属地管辖范围除外;产品标准局 (BPS) 备忘录通函编号...
撤销 BPS 备忘录通函编号。 2011年01系列,“暂缓执行备忘录通函第1号。 01 2010 年系列,PNS 67:2009 强制认证实施指南 - 热浸金属涂层钢板屋面规格”[菲律宾标准局备忘录通告第14-2]pdf预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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