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视频宣传材料规则修订[MTRCB备忘录​​通函第06-2015号]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14日
(纳尔)卷。 26号2015 年 7 月 3 日 - 2015 年 9 月 [MTRCB 备忘录通告第 06-2015 号,2015 年 7 月 14 日] 非视频宣传材料的修订规则 通过:2015 年 7 月 14 日 提交日期:2015 年 8 月 4 日 鉴于,总统令第 3(b) 条第 1986 号法令授权委员会筛选、审查和审查所有宣传材料,例如广告、预告片、插播和剧照,无论这些宣传材料是用于戏剧或非戏剧发行、电视广播或一般观看、进口或制作的在菲律宾,在后一种情况下,无论是供当地观看还是出口;鉴于,由于现在用于宣传电影和电视节目的技术、风格、形式和工具的变化,有必要对非视频宣传材料的审查和分类过程进行系统化。现在,因此,根据董事会颁布实施 P.D. 所必需的规则和条例的权力。第 1986 号,为实现其宗旨和目标,董事会特此决议如下: 第 1 节范围——本规则适用于下文定义的非视频宣传材料的公开展览。第二节 非视频宣传材料的定义——本规则所称非视频宣传材料是指以下类型的材料: 版式,如印刷出版物、海报、广告牌、流媒体、横幅、传单、传单、别针和纽扣、CD/DVD 包装或封面、贴纸或车辆包装;二维立柱、剪纸或模型;三维模型;静态照片;或,此类其他设计、艺术品、插图、视觉效果或图形或材料;可用于引起公众对电影、电视或有线电视节目或光学媒体材料的兴趣,这些材料可能包含或不包含取自电影、电视或有线电视节目或光学媒体材料的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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