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现金管理服务征收服务费的指引[BSP 备忘录第 M-2015-006 号]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23日
(纳尔)卷。 26号1/ 2015 年 1 月 - 3 月 [ BSP 备忘录第 M-2015-006 号,2015 年 1 月 23 日 ] 加强现金管理服务征收服务费的指南 采纳日期:2015 年 1 月 23 日 提交日期:2015 年 2 月 4 日 根据货币委员会2015 年 1 月 14 日第 68 号决议,批准菲律宾中央银行 (BSP) 增强现金管理 (ECM) 服务下的服务费征收指南,请注意以下事项: I. 覆盖范围 这些指南应适用于在 ECM 实施下通过 BSP 的授权代理银行 (AAB) 的所有存款和取款。存款 存款类型 - 银行可以将纸币存入 BSP,具体如下: 定期存款 - 指对数量和金额没有任何限制的存款。这些纸币存款应存放在规定的透明塑料袋中,每个塑料袋正好包含 20 捆[1] 纸币。场外存款 - 指从最少一 (1) 个包装纸到最多四 (4) 个包裹的存款。纸币存款的分类——存款必须按系列和面额分类: 新/正钞——指:干净的钞票,印刷清晰,真伪明显;没有书写和/或严重折痕的笔记;以及在其中一个较短边框的中间部分可以保持直立位置的笔记。不合格钞票 - 指不符合合格钞票条件的钞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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