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 29号2/ 4 月 - 6 月 18 日 [即时零售付款结算指南,2018 年 5 月 3 日] 通知编号1000 通过:2018 年 4 月 23 日 提交日期:2018 年 5 月 3 日 货币委员会在 2018 年 4 月 19 日的第 659 号决议中批准了以下关于即时零售支付结算的指南。第 1 节。特此在《银行监管手册》(MORB)/《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手册》(MORNBFI)中创建以下部分和小节:“第 X1206/41206Q/4706S/4706P/4806N 节即时零售结算付款;政策声明。 Bangko Sentral 的主旨是确保该国支付系统的效率。与此一致,Bangko Sentral 要求 BSP 监督的金融机构 (BSFI) 参与自动清算所 (ACH) 进行即时零售支付,以确保该 ACH 为清算参与者的多边清算义务的结算提供确定性.清算参与人约定的结算方案构成即时零售支付业务综合信用风险管理的组成部分。为本节的目的,即时零售支付,也称为快速支付,被定义为一种电子支付,其中支付信息的传输和“最终”资金向收款人的可用性发生在实时或接近于尽可能接近 24 小时和 7 天 (24/7) 的实时[1]。此外,本节所称清算参与人是指直接清算参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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