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文职政府人员发放制服/服装津贴 (U/CA) 的规则和条例[预算通告第2018-1]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09日
(纳尔)卷。 29号1/ 1 月 - 3 月 18 日 [ 预算通告编号2018 年 1 月,2018 年 3 月 9 日 ] 关于向文职政府人员提供制服/服装津贴 (U/CA) 的规则和条例 通过: 2018 年 3 月 8 日 提交日期: 2018 年 3 月 9 日 1.0 背景 第 50 条共和国总则第 10964 号法案 (RA) 或 2018 财年 (FY) 一般拨款法案 (GAA) 规定,授权每个合格政府的 U/CA 支付每年不超过六千比索 (P6,000) 的金额雇员,受预算和管理部 (DBM) 发布的指导方针、规则和条例的约束。 2.0 目的 发布本通函是为了对向文职人员授予 U/CA 的最新规则和条例作出规定。 3.0 覆盖范围 本通函涵盖担任常规、合同或临时职位的文职政府人员;任用或选修;提供全职或兼职服务。 4.0 除外情况 以下内容不包括在本通函范围内: 4.1 菲律宾国防部下属菲律宾武装部队的军事人员和菲律宾国家警察、菲律宾公共安全学院、消防局和局的制服人员内政部下属监狱管理和刑罚学,交通部下属菲律宾海岸警卫队,环境和自然资源部下属国家地图和资源信息局;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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