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并规定配电公司自备市场供电协议采购中竞争性选择过程的政策DC 2018-02-0003]
(纳尔)卷。 29号1/ 1 月 - 3 月 18 日 [ 部门通知编号。 DC 2018-02-0003,2018 年 2 月 13 日 ] 采用并规定在配电公用事业采购中竞争性选择过程的政策 自备市场供电协议 采用:2018 年 2 月 1 日 提交日期:2018 年 2 月 13 日 鉴于,第 7638 号共和国法案或“1992 年能源部法案”第 5 (d) 节宣布,除其他外,能源部 (DOE) 有权监督和控制与政府相关的所有政府活动。能源项目,以实现本法所载目标;鉴于,“2001 年电力行业改革法案”或“EPIRA”第 2 节宣布,除其他外,国家政策是:(1) 确保电力供应的质量、可靠性、安全性和可负担性力量; (ii) 在自由公平竞争和充分公共问责制下确保透明和合理的电价; (iii) 增加私人资本流入,扩大发电、输电和配电部门的所有权基础; (iv) 保护公共利益,因为它受到电力公司和其他电力供应商的费率和服务的影响; (v) 鼓励有效利用能源和其他需求方管理方式;鉴于,EPIRA 第 37(i) 节授权 DOE 以及其根据第 1 号共和国法案的权力和职能。...
采用并规定配电公司自备市场供电协议采购中竞争性选择过程的政策DC 2018-02-0003]pdf预览版采用并规定配电公司自备市场供电协议采购中竞争性选择过程的政策DC 2018-02-0003]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