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忘录订单号230 [ 备忘录命令编号230,2006 年 11 月 21 日] 授权运输和通信部长批准民用航空委员会的决议 鉴于,经修订的菲律宾民用航空法 (RA 776) 授权民用航空委员会 (CAB)经总统批准,在不超过三十 (30) 天的期限内向外国运营商提供频率增加;鉴于 1995 年系列第 219 号行政命令的实施细则和条例授权 CAB 指定菲律宾官方承运人,但须经总统批准;鉴于,放宽与民用航空有关的规则是国家的政策;鉴于,交通运输部 (DOTC) 是参与协调航空服务协议准备工作的牵头机构;鉴于,将批准 CAB 决议的权力委托给 DOTC 秘书将有助于提供更好的服务;鉴于 1987 年行政法典 (EO 292) 第 10 章第 1 章第 III 卷第 31(2) 节承认总统继续有权将总统办公室 (OP) 下的任何职能转移到任何其他部门或机构。因此,我,格洛丽亚·马卡帕加尔-阿罗约,菲律宾共和国总统,根据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授权运输和通信部长批准民用航空委员会的决议.所有与本备忘录订单不一致的命令、发布、规则和条例或其部分均在此被废除和相应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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