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忘录订单号48 [ 备忘录命令编号48, 2012 年 8 月 23 日 ] 在任命内政部和地方政府秘书之前,赋予执行秘书额外职责和地方政府;鉴于,总统有权控制所有行政部门,根据 1987 年第 292 号行政命令(行政法典),该权力包括在法律或法规赋予特定职能时直接采取行动的权力下属;鉴于,行政法典规定的执行秘书的职责包括直接协助总统管理与菲律宾共和国政府有关的事务,并履行总统可能指示的其他职能。现在,因此,根据宪法和法律赋予我的权力,我,菲律宾总统贝尼尼奥·阿基诺三世,特此授权执行秘书小帕基托·N·奥乔亚,除了他目前的职能,与内政和地方政府部 (DILG) 有关的以下职责,在任命新的内政和地方政府部长或指定同一部门的代理/伊斯兰会议组织秘书之前有效,智慧:为 DILG 的有效和高效运作制定适当的政策和标准;颁布执行 DILG 目标和目的所需的政策、规则和法规;对 DILG 内的所有办公室进行监督和控制;根据此类实体与 DILG 之间的适用关系(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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