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备忘录通函编号2004 年第 68 号,关于完整的工作人员工作 (CSW) 作为向所有部门秘书、机构负责人、局和办公室申请总统发行和/或批准住房项目的强制性要求[备忘录通函编号147]

相关行业:备忘录通函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7年09月13日
[ 备忘录通函编号147,2007 年 9 月 13 日 ] 修订备忘录通函编号。 68, S. 2004,关于完整的工作人员工作 (CSW) 作为向所有部门秘书、机构负责人、局和办公室申请总统发行和/或批准住房项目的强制性要求 为了进一步加快处理与住房有关的项目、总统发布和/或批准的请求,例如行政命令、公告、行政命令、备忘录命令、备忘录通告和类似指令,第 1 项。备忘录通函第 68 条第 4 条。 2004 年,特此修改为:“4. 与机构的协调 - 声明与相关或受影响的机构进行了必要的协调或磋商,并附上其评论/建议的副本,并由部门秘书或有关机构的负责人或其任何指定/授权的代表。”所有与本备忘录通函不一致的备忘录通函和行政公告或其部分均在此被撤销、修改或修改。本备忘录通函立即生效。经总统授权:(Sgd.) EDUARDO R. ERMITA 执行秘书马尼拉,2007 年 9 月 13 日 资料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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