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评估、完成员工工作 (CSW) 和批准拟议的住房用途公告时规定指南、程序和时间表[备忘录通函编号157]

相关行业:备忘录通函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8年07月15日
[ 备忘录通函编号157,2008 年 7 月 15 日 ] 根据备忘录通函第 68 条,在评估、完成员工工作 (CSW) 和批准用于住房目的的拟议公告中规定指南、程序和时间表。 2006 年,经第 147 号备忘录通告修订。 2007 年,特此发布以下指导方针,以促进评估、进行完整的员工工作 (CSW) 和批准拟议的住房公告。第 1 部分:目标 1.1 通过指定有关机构评估和 CSW 的要求、流程和时间框架,促进发布住房公告; 1.2 协调有关机构的作用和合作,特别是住房和城市发展协调委员会 (HUDCC) 和环境与自然资源部 (DENR) 在处理拟议的住房用地公告; 1.3 根据国家和地方发展规划以及《城市发展和住房法》(UDHA)规定的土地处置方案,合理发布住房公告,不仅限于所有权转让,还包括租赁,可选择购买、用益权或其他被认为最合适的变更; 1.4 鼓励地方政府部门在根据 UDHA 和相关政策的规定,在确定宣布为社会化住房的区域以及减少非正规定居者对公共和政府土地的新占用和入侵方面发挥主要作用。第 2 部分: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所有要求发布总统公告或行政命令以保留或指定公共土地和/或政府拥有的土地用于住房目的的所有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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