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P, Bk 3, v.4, 95 [ 行政命令编号1936 年 6 月 13 日 43 日 ] 将科学局的某些职能和职责移交给菲律宾联邦下的其他实体 鉴于根据第 5 号联邦法案的规定,成立了一个政府调查委员会,目的是向总统建议对目前的政府组织进行必要的改革;鉴于,上述政府调查委员会已建议将科学局的某些职能、职责、人员、拨款、账簿、记录、设备、用品、土地、建筑物和其他财产转让给英联邦属下的其他实体菲律宾;因此,现在,凭借宪法和现行法律赋予我的权力,并根据联邦第五号法案的规定,特此指示—— 1. 科学局此前履行的以下职能和职责应从那里转移到此处指定的政府组织: (a) 与食品和药品法、营养实验室、生物制品部和阿拉邦疫苗和血清的执行有关的食品和药品的分析和检查菲律宾大学卫生与公共卫生学院实验室; (b) 伊洛伊洛生物研究实验室和宿务生物研究实验室,交给卫生局; (c) 科学局目前正在向菲律宾总医院提供抗狂犬病治疗服务; (d) tiki-tiki 提取物的制造,提交给菲律宾大学药学院。一旦可以方便地为在药学院安装 tiki-tiki 工厂做出适当的安排,就应尽快进行这种转移; (e) 预算委员会可能认为合适的情况下,将家政司交给植物工业和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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