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P, Bk 3, v.4, 276 [ 行政命令编号137,1937 年 12 月 31 日] 总统在重要文件上签字并盖章的证明 根据法律赋予我的权力,我,菲律宾总统曼努埃尔·奎松,特此授权并指示总统秘书证明我在所有行政命令、公告和委员会上的签名,并加盖菲律宾联邦国徽。特此撤销日期为 11 月 20 日 1935 日的第 4 号行政命令。本命令将于 1938 年 1 月 1 日生效。 12 月 31 日在马尼拉市完成,在我们的主年,1937 年,菲律宾联邦的第三年。 (Sgd.) MANUEL L. QUEZON 菲律宾总统 总统:(Sgd.) ELPIDIO QUIRINO 内政部长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总统在重要文件上签名并盖章的证明[行政命令编号137]pdf预览版总统在重要文件上签名并盖章的证明[行政命令编号137]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