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州议会[第 1 号行政命令144]

相关行业:总统命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38年03月17日
MOP, Bk 3, v.4, 151 [ 行政命令编号144,1938 年 3 月 17 日] 设立国务委员会 根据法律赋予我的权力,我,菲律宾总统曼努埃尔·奎松,特此设立国务委员会,其职责是向行政长官提供建议就他不时提出的公共政策事宜。菲律宾总统为国务委员会主席。除非他另有命令,除他本人外,该委员会应由副总统、国民议会议长、行政部门负责人、总统秘书、国民议会多数党领袖等组成。由他不时委任及传召的其他人。以下是被任命的理事会成员,有权在总统可能特别召集的会议上出席并参与理事会的审议:审计长;预算专员;菲律宾陆军参谋长;公务员事务专员;菲律宾糖业管理局;国家救济署长;菲律宾大学校长;国家经济委员会成员;国防委员会成员;全国教育委员会主席;以及菲律宾国家银行、国家发展公司、马尼拉铁路公司、国家大米和玉米公司以及国家贷款和投资委员会的经理。总统可以点名和召集任何其他人和/或联邦政府官员出席理事会的任何特定会议。特此撤销日期为 8 月 30 日、1928 日的第 130 号行政命令。三月十七日在马尼拉市完成,在我们的主年,一千九百三十八,和菲律宾联邦,第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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