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日期为 7 月 4 日、1946 年的第 1 号行政命令第 22 段,题为“规定颁发和签发护照的规则和条例”。 15]

相关行业:总统命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46年09月05日
42 OG No. 9, 2062(1946 年 9 月) 1946 年 9 月 5 日 15 日 ] 修正了 7 月 4 日 1946 日的第 1 号行政命令第 22 段,标题为“规定颁发和签发护照的规则和条例”。凭借法律赋予我的权力,我,菲律宾总统曼努埃尔·罗哈斯,特此修改 1946 年 7 月 4 日第 1 号行政命令第 22 段,内容如下: “22.每次申请护照需收取P4费用; P50 用于签发护照;和 P25 的更新。本命令自 1946 年 8 月 22 日起生效。 9 月 5 日在马尼拉市完成,在我们的主 1946 年和菲律宾独立的第一年。 (Sgd.) MANUEL ROXAS 菲律宾总统 总统:(Sgd.) EMILIO ABELLO 行政办公室主任 资料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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