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P, Bk 7, v.4, 202 [ 行政命令编号112,1955 年 4 月 21 日 ] 授权移民专员通过司法部长向利用美国 1953 年难民救济法案的难民颁发重新接纳证书 鉴于,美国 1953 年难民救济法案授予在三年内向 214,000 名外国人提供移民身份;超过美国领事官员根据现行签发率在同一时期向配额和非配额移民签发的移民签证数量;鉴于,该法第 7 条要求根据该法申请入境签证的外国人,如果证明他是通过欺诈获得的,则必须持有一份重新入境证明,以保证他重新进入根据本法获得签证的国家。或通过歪曲重要事实;鉴于,除非菲律宾签发该法案第 7 条要求的证书,否则该法案的利益不能延伸至菲律宾;现在,因此,我,菲律宾总统拉蒙·麦格赛赛,凭借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授权移民专员通过司法部长向希望利用美国 1953 年《难民救济法》,保证他们在随后发现他们通过欺诈或歪曲重大事实根据该法案获得签证后,重新进入菲律宾。在马尼拉市,今年 4 月 21 日,在我们的主年,1955 年和菲律宾独立,第九年完成。 (Sgd.) 菲律宾总统 RAMON MAGSAYSAY 总统:(Sg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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