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继续自动释放椰子消费者稳定基金和椰子产业发展基金,以造福椰子农民[行政命令编号490]
资料来源:www.officialgazette.gov.ph [行政命令编号。 490,1977 年 11 月 27 日] 批准椰子消费者稳定基金和椰子产业发展基金的持续自动释放,以造福椰子农民。 232 于 1973 年 6 月 10 日颁布并由 P.D. 重申。 961,是促进椰子产业的成长和发展,实现纵向一体化,让椰子种植者成为这种成长和发展的参与者和受益者;鉴于,在实施让椰子农民参与和受益于椰子产业成长和发展的政策时,政府一直维持由 P.D. 创立和设立的椰子消费者稳定基金。 276 和 P.D. 414 并由 P.D. 重申。 961,以及由 P.D. 创建的椰子产业发展基金。 582 并由 P.D. 重申。 961,作为椰子农民的私人资金,为他们自己的直接和直接利益而雇用和使用;鉴于,P.D.颁布第 1234 号的唯一目的是为管理和控制专项基金和信托基金提供统一的程序,以使政府的计划和财政当局在制定和实施各种发展项目时获得充分和充分的信息政府的;鉴于,为保证椰子消费者稳定基金和椰子产业发展基金将继续作为他们的私人资金,并为他们的直接和直接利益而使用和使用,这些资金的使用和使用势在必行根据 P 的规定予以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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