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组公务员事务委员会[第 1 号行政命令67]

相关行业:总统命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86年11月21日
83 OG No. 24, 2807(1987 年 6 月 15 日) 67,1986 年 11 月 21 日] 改组公务员委员会 鉴于总统根据 1986 年 3 月 25 日的第 3 号公告,应优先采取措施实现人民对政府进行彻底改组的任务;因此,我,菲律宾总统 CORAZON C. AQUINO,特此下令:第 1 节。标题。本行政命令应称为“公务员委员会改组法”。证券交易委员会。 2. 重组。公务员委员会是一个独立的宪法机构,以下简称委员会,特此在结构和功能上进行重组。证券交易委员会。 3. 委员会及其组成。委员会应由一名主席和两(2)名委员组成,由总统根据宪法任命,任期七(7)年,不得重新任命。对任何空缺的任命应仅限于前任任期的未到期部分。证券交易委员会。 4. 权力和职能。委员会应具有以下权力和职能: (a) 管理和执行有关各级公务员绩效制度的宪法和法律规定; (b) 制定、修改和执行规则和条例,以实施本行政命令、公务员法和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 (c) 颁布公务员政策、标准和指导方针,并通过计划和方案以促进政府经济、高效和有效的人事管理; (d) 制定职位分类和薪酬管理、维护和实施的政策法规,制定薪酬等级、等级和职位的设置、分配和重新分配标准; (e) 就对所有部委、办公室和机构负责人具有约束力的所有人事和其他公务员事务发表意见和裁决; (f) 依法任命和纪律处分其管理人员和雇员,对其活动进行控制和监督; (g) 控制、监督和协调公务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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