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 OG No. 50, 5861(1986 年 12 月 15 日) 73,1986 年 11 月 25 日] 规定根据 1984 年的不动产价值征收不动产税,如经修订的不动产税法第 21 条规定的那样,不动产税的征收仍基于1978年财产价值修订;鉴于,在 1984 年完成的最新的不动产评估总修订版已使 1978 年修订的价值过时;鉴于,基于 1984 年不动产价值的不动产税征收推迟到 1988 年 1 月 1 日而不是 1985 年 1 月 1 日生效,从而剥夺了地方政府单位的额外收入来源;鉴于,地方政府迫切需要增加财政资源,以应对为人民提供有效服务的成本不断上升;因此,我,菲律宾总统 CORAZON C. AQUINO,特此下令: 第 1 节 当地评估员在最近一次全面修订评估期间确定的截至 1984 年 12 月 31 日的不动产价值将从 1 月开始生效1、1987 年征收不动产税。第 2 节 财政部长应颁布必要的规章制度以实施本行政命令。第 3 节 1985 年 4 月 18 日第 1019 号行政命令在此废除。第 4 节. 所有与本行政命令不一致的法律、命令、发布、规则和条例或其部分均在此被废除或相应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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