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 OG No. 3, 250(1992 年 1 月 20 日) 489,1991 年 11 月 22 日] 建立跨机构环境健康委员会 鉴于,政府的政策主旨是保护和使环境有利于改善和维护全国人民的健康;鉴于,内阁已根据 1987 年系列第 3 号内阁决议成立了环境卫生机构间委员会,朝着这个方向迈出了一步;鉴于,有必要将环境卫生跨机构委员会制度化,使其在履行职能和职责以及响应时代要求方面更加有效和高效;鉴于,必须加强上述机构间委员会,以更好地保护人民的健康免受与环境退化有关的日益严重的健康问题;现在,因此,我,菲律宾总统 CORAZON C. AQUINO,凭借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命令第 1 节。环境卫生机构间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特此重组和制度化,应由以下人员组成:卫生部长 - 主席 b.环境和自然资源部长 - 副主席 c.公共工程和公路部长 - 成员 d。内政和地方政府部长 - 成员 e。农业部长 - 成员 f。贸易和工业部长 - 成员 g。运输和通信部长 - 成员 h。科学技术部长 - 成员 i。劳工和就业部长 - 成员 j。国家经济和发展局局长 - 成员 k。...
将环境卫生机构间委员会制度化[第 1 号行政令]第489章]pdf预览版将环境卫生机构间委员会制度化[第 1 号行政令]第489章]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