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 OG No. 30, 4759(2003 年 7 月 28 日);马来亚和今天,2003 年 5 月 31 日 [ 行政命令 NO. 207,2003 年 5 月 17 日] 规定在制定社会和经济政策、计划和计划以及其他目的时代表穆斯林棉兰老岛的自治区,鉴于根据第 1 章第 2 节和第 3 节,标题 C,标题II,1987 年行政法典第五卷,国家经济和发展局(NEDA)作为政府的独立计划机构,主要负责制定持续、协调和充分整合的社会和经济政策、计划和方案;鉴于,根据第 9054 号共和国法 (RA) 第 IV 条第 5 节,棉兰老穆斯林自治区 (ARMM) 应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派驻各部门、办公室、委员会、机构和局。中央政府或中央政府在该地区实施和执行中央政府的政策、计划和项目;鉴于,根据 1998 年 8 月 11 日的第 7 号备忘录通告,NEDA 被指示协调制定 1999-2004 年菲律宾中期发展计划(MTPDP),该计划应在密切合作和协商下制定与行政部门、立法部门、地方政府单位和私营/非政府部门的其他机构;鉴于,根据 R.A. 第 XII 条第 10 节。第 9054 号,区域经济和发展规划委员会 (REDPB) 成立,作为 ARMM 的所有发展计划、项目和计划的规划、监测和协调机构,并应制定总体规划考虑到 1991 年地方政府法规 (R....
规定在制定社会和经济政策、计划和计划以及其他目的时代表穆斯林棉兰老岛的自治区[第 1 号行政命令207]pdf预览版规定在制定社会和经济政策、计划和计划以及其他目的时代表穆斯林棉兰老岛的自治区[第 1 号行政命令207]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