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 OG No. 27, 4314(2003 年 7 月 7 日) 194,2003 年 4 月 14 日] 建立一个公私部门工作组,以协调菲律宾参与伊拉克战后重建工作伊拉克人民并为此目的成立了一个工作组来协调这种援助;鉴于,菲律宾也希望为伊拉克长期重建和发展的多国努力做出贡献;鉴于,有必要协调菲律宾公共和私营部门参与此类重建和发展工作,以使此类参与合理化并更加有效;因此,我,菲律宾共和国总统格洛丽亚·马卡帕加尔-阿罗约,根据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下令成立一个公私部门的伊拉克重建和发展工作组。第 1 节. 组成 - 工作队应由下列政府官员和私营部门代表组成,如下: 国际竞争力高级顾问 主席 外交部秘书 劳工和就业部成员秘书 贸易和工业部成员秘书能源成员 特使、中东准备小组成员 菲律宾驻伊拉克、科威特和沙特阿拉伯大使成员 四 (4) 名私营部门代表将由总统任命 成员 第 2 节. 作用 - 工作组应协调公共和私人参与多国努力为战后伊拉克的重建和发展而努力。特别是,它应制定和实施一项行动计划,以最大限度地提高和加强这种参与,包括:代表菲律宾政府和私营部门与重建和人道主义援助办公室 (ORHA)、国家和多边机构以及与参与战后伊拉克重建和恢复的国际公司;协助菲律宾公司参与伊拉克基础设施——公共工程、公路、交通、信息和通信、能源、农业——以及教育、卫生、民政管理和其他服务行业等公共服务的修复和发展;评估菲律宾公司和其他实体,以确保提供最高质量的服务;制定程序以加快部署菲律宾人力和其他服务以履行合同;以及与菲律宾私营部门参与伊拉克重建和发展有关的其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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