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 OG。第 27, 4244 号(2004 年 7 月 5 日) 302,2004 年 3 月 29 日] 宣布并通过菲律宾药典作为菲律宾药品和植物原料药的官方标准和参考书 鉴于,根据 1987 年宪法第 II 条第 15 节“保护促进人民的健康权,向他们灌输健康意识";鉴于,1987 年《宪法》第 XIII 条第 12 节还规定:“国家应建立和维持有效的食品和药品监管体系,并开展适当的卫生人力开发和研究,以响应国家的卫生需求和问题”;鉴于,一部充分确立菲律宾可用于商业的药品/药品和生药标准的国家药典对于实现有效的监管和医疗保健提供系统并解决上述宪法规定至关重要;因此,菲律宾总统格洛丽亚·马卡帕加尔-阿罗约特此下令: 第 1 节。菲律宾药典 (PP) 2004 年 4 月第 1 版及其任何补充,特此宣布并采用为标准的官方书籍和用于确定菲律宾药品和植物原料药的特性、纯度和质量的参考资料。第二节 未列入PP的药品和植物原料药,可参照美国药典/国家处方集(USP/NF)、日本药典(JP)、英国药典(BP)欧洲最新版药典 (EP) 和国际药典 (IP) 以及其他可能被食品和药物局不时认可和采用的标准和参考书籍。...
宣布并通过《菲律宾药典》作为菲律宾药品和植物原料药的官方标准和参考书[行政命令编号302]pdf预览版宣布并通过《菲律宾药典》作为菲律宾药品和植物原料药的官方标准和参考书[行政命令编号302]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