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布和划定坦达格港区并将其置于菲律宾港务局 (PPA) 的行政管辖范围内[行政命令编号163]
行政命令编号163 [ 行政命令第 163 号163,2014 年 2 月 14 日] 宣布和划定 TANDAG 港区并将其置于菲律宾港务局 (PPA) 的行政管辖范围内 鉴于,第 857 号总统令 (PD) 第 IV 条第 5 节,或“修订《购电协议章程》规定,购电协议可通过国家经济和发展局(NEDA)向总统提交申请,申请将特定区域宣布为港口区(Port Zones);鉴于,第 410 号行政命令(第 1990 条)第 3 节规定了处理港口区划定申请的新指南,规定由菲律宾港务局和区域发展委员会联合推荐批准的申请应直接提交给总统办公室;鉴于,拟在坦达格港扩建港口设施和建设建筑结构,以提供便利的海港设施,鼓励和增加该地区的投资和贸易;鉴于,有必要确定坦达格港区,用于该港的规划、开发、融资和运营,目的是通过在不同地区分散工业和商业活动来促进发展。因此,我,菲律宾总统贝尼尼奥·阿基诺三世,根据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下令: 第 1 节。坦达格港。特此划定并确定位于苏里高省坦达格市的坦达格港的领土管辖权,具体描述如下:从平面图上标记为 1 的点开始,即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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